精神分裂症被診斷症狀設定檔的基礎上。神經相關性不提供十分有用的標準。診斷基於自我經驗的人和異常的行為由家人、 朋友或同事,跟著臨床精神病學家、 社會工作者、 臨床心理學家或其他心理衛生專業人員的評估報告。精神科評估包括精神的歷史和某種形式的精神狀態檢查。
標準化的標準
使用最廣泛的標準化的標準診斷精神分裂症來自美國精神病協會診斷與統計手冊的精神障礙、 版本 DSM-四-TR,與世界生組織的疾病國際統計分類和相關的健康問題,ICD 10。後者的條件通常用於在歐洲國家中,雖然電力需求側管理的標準,用於在美國和其他的世界,以及目前的研究。ICD 10 標準更加重視 Schneiderian 一流的症狀,雖然,在實踐中,這兩個系統之間的協定是高。
根據要診斷與統計手冊的精神障礙 (DSM-四-TR) 修訂第四版,診斷患有精神分裂症,三個診斷標準必須滿足:
- 特有的症狀: 兩個或多個下列每個存在太多的時間在 1 個月期間 (或更少,如果症狀治療匯出)。
- 幻想
- 幻覺
- 雜亂無章的演講,這是正式的思維障礙的表現
- 嚴重雜亂無章的行為 (例如著裝不當,經常哭) 或昏厥的行為
- 陰性症狀-情感拼合 (缺乏或情緒反應下降)、 alogia (缺乏或語音下降) 或 avolition (缺乏或動力減退)
- 如果幻想都被認為是古怪的部分,或幻覺組成聽到一個聲音參與運行的評論,病人的行動或聽到兩個或更多的聲音,彼此交談,只是這種症狀被需要以上。如果它足夠嚴重,大大損害通信語音解體標準只能滿足。
- 社會職業功能障礙: 很大一部分的時間自騷亂爆發以來,運作等工作、 人際關係或自我照顧能力,一個或多個主要領域是明顯低於取得前的水準。
- 持續時間: 堅持至少六個月的連續的擾動的跡象。這六個月期間必須包含至少一個月的症狀 (或更少,如果症狀治療匯出)。
不能診斷精神分裂症,如果有情緒障礙或廣泛性發育障礙的症狀都存在,或症狀一般的醫療條件或物質,如濫用藥物或藥物的直接結果。
與其他條件混淆
精神病症狀可能存在與幾個其他精神疾病,包括躁郁症、 邊緣人格障礙、 紊亂疾病、 藥物中毒、 醉酒或戒斷藥源性精神病和分裂樣的障礙。精神分裂症比較複雜,有強迫症患者 (強迫症) 相當多往往不能解釋純粹是偶然機會,雖然它可能很難區分從特性的精神分裂症的畫壇代表強迫症的衝動。
更一般的醫療和神經系統檢查可能需要排除可能很少產生代謝紊亂、 全身感染、 梅毒、 愛滋病毒感染、 癲癇和腦病變等病徵,精神分裂症樣精神病醫療疾病。它可能需要排除的譫妄,可以區分視覺幻覺,急性發作和波動水準的意識,並指示基礎醫學疾病。調查不一般重複復發除非有特定醫療指示或抗精神病藥物治療可能帶來的不良後果。
"精神分裂症"並不平均雙重人格,儘管這個詞的詞源 (希臘 σχίζω ="拆分")。
子類型
電力需求側管理-四-TR 包含五個子精神分裂症。
- 偏執型: 錯覺和幻覺是目前但思想障礙、 雜亂無章的行為和情感拼合均缺席。(電力需求側管理代碼 295.3/ICD 代碼 F20.0)
- Disorganized 類型: 名為hebephrenic 的精神分裂症ICD 的。思想障礙和扁影響所在本一起。(電力需求側管理代碼 2951/ICD 代碼 F20.1)
- 昏厥類型: 這個問題可能是幾乎不動或展品攪拌,虛空的運動。症狀可能包括昏厥昏迷和糯的靈活性。(電力需求側管理代碼 295.2/ICD 代碼 F20.2)
- 未分化的類型: 精神病症狀存在但不是符合標準的偏執、 雜亂無章,或昏厥的類型。(電力需求側管理代碼 295.9/ICD 代碼 F20.3)
- 殘餘的類型: 陽性症狀在低強度僅有。(電力需求側管理代碼 295.6/ICD 代碼 F20.5)
ICD 10 定義兩個額外的子類型。
- 抑鬱: 抑鬱發作引起精神分裂症疾病之後其中一些低級的精神分裂症症狀仍可能會出現。(ICD 代碼 F20.4)
- 簡單的精神分裂症: 陰險和逐步發展突出陰性症狀沒有精神病發作的歷史。(ICD 代碼 F20.6)
爭議及研究方向
較大爭議,在 biopsychiatry,精神分裂症的有效性因為缺乏科學的有效性和可靠性診斷的心理學家的數目,有人批評診斷的實體的一部分。2006 年,一組病人和精神衛生專業人員來自英國,精神分裂症標籤,取消競選的旗幟下主張為精神分裂症的診斷拒絕基於其非均質性和相關的恥辱感,並要求採用生物心理社會的模式。其他英國精神病醫生反對移動爭一詞精神分裂症有用的即使是暫時的概念。
電力需求側管理中使用的精神分裂症的離散類別也受到批評。如與其它精神障礙,有些精神病學家所說將更好地解決診斷,作為單獨的維沿,大家都不同,這樣有譜或連續體,而不是病與正常截止。這種方法將顯示符合 schizotypy,研究和相對較高患精神病的經驗,大部分非卸妄想信仰,向普羅大眾。與此觀察,愛德格 · 鐘斯,心理學家和精神病學家大衛 · 托尼和納賽爾 · Ghaemi,測量的幻覺中的現有文獻指出的一致性和完整性的錯覺的定義已被發現想很多人 ;妄想既不一定是固定的也不假,也不涉及的確鑿證據存在。
南茜 Andreasen,領導人物在精神分裂症研究中,有批評 ICD 10 標準與當前電力需求側管理四犧牲有效性提高診斷的可靠性的緣故。她對精神病的診斷標準,辯稱,過分強調,同時提高診斷的可靠性,忽略更基本的認知損傷,很難評估由於要在演示文稿中較大的變化。這種觀點被支援其他精神病醫生。同樣,明艾康企業和同事們辯稱精神病症狀可能的疾病,包括精神分裂症,而不是具體病因的精神分裂症,反映各種常見的最終狀態併發出警告是"真"構建的精神分裂症小就電力需求側管理的業務定義的基礎。Neuropsychologist 邁克爾 · 福斯特綠色更進一步提出具體的認知赤字的存在可用於構造表型的替代那些純粹基於症狀的。這些赤字採取減少或損害的形式在基本的心理功能,如記憶、 注意力、 執行功能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情感元件排除標準的精神分裂症,儘管他們無處不在臨床上的設置,也成為了爭論。電力需求側管理在這排除了"比較繞"單獨障礙-紊亂的障礙。援引差 interrater 可靠性,有些精神病學家已經完全競逐紊亂的障礙,作為一個單獨實體的概念。從遺傳流行病學資料也受到挑戰情緒障礙與精神分裂症,稱為 Kraepelinian 的二分法,明確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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