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ublished on May 26, 2004 at 5:17 AM
“诺 华公司”案中的欧洲法院最近的裁决(案例106/01), MHRA已决定改变其政策,关于通用等值线的延伸产品的评估。
MHRA现在将接受为通用的等值线的延伸产品有十年没有被授权,如果从同一家公司(或集团公司)的原产品已经十多年的社区授权的删节应用。 MHRA将接受这样的应用程序只有线延伸原有的产品基本上是类似的,或扩展,从原来的产品在不同的一个或多个的方式根据书中所设想的第10.1(a)项(如治疗差异指示,路线的管理,剂量,强度或剂型)。如果没有本质的类似原有产品线的延伸,应用程序一般应根据但书下混合删节过程。但申请人将能够依靠线延伸,而不是需要自己制作桥接数据,提交的数据。但不排除这种可能性,在特定情况下它可能是必要的MHRA要求从一般的申请人的附加数据。
已失效或以前的政策的基础上,拒绝其申请的公司都有权重新递交申请。 MHRA将评估这些应用程序,按照修改后的政策。
MHRA已写入贸易的实际影响将在未来的“邮件”,MHRA药品更新服务的问题出版协会和进一步的指导。具体的查询,应给平常MHRA牌照部管理联络点。
http://www.mhra.gov.uk
5aec6056-58d8-4b42-8b67-bf2ac136ec1c|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