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ublished on June 2, 2004 at 8:09 PM
美国联邦法官 Phyllis 哈密尔顿在旧金山关上了关于堕胎的新的布什规章制度如违反宪法。 “此现场认为,这次操作违反宪法,因为它摆在妇女的能力的一个过度的间接费用选择第二三个月堕胎; 违反宪法是隐晦的; 并且要求健康例外”。
在 1973年新的合法化从那以后是在堕胎的第一个专业限额在美国。 这个案件由计划生育,与办公室的堕胎诊所组织提出在美国。
这个判决现在意味美国政府不可能强制执行这个法律,签字由布什总统上 11月。
Beth 帕克计划生育的律师欢迎这个决定,称它发了这个政府 “不应该闯入在非常敏感和专用医疗决策”的 “丰富的信息”。
这个法律计划取缔 “部分诞生堕胎”,在第五个或第六个月怀孕期间,通常进行。
术语部分诞生堕胎是指一个部分地阴道被传送的胎儿或胎儿的延迟术语堕胎选件类。
因为选择前和维护生命的提倡者在更加通用的堕胎辩论中,看到部分诞生堕胎辩论作为一个中央战场此程序造成极其,情感被充电的争论,特别是在美国。 一般来说,后术语堕胎特别是在这个胎儿是可行的怀孕的点之外,也是非常有争议的。 部分诞生堕胎是维护生命的提倡者的目标,因为他们相信多数的程序明显地说明堕胎和特别是后术语堕胎,为什么是不道德的。 另一方面,选择前的提倡者相信应该由这名孕妇和她的医生根本地做出关于怀孕和堕胎的所有决定。
使用术语部分诞生堕胎是这次辩论的一个中央部分: 许多选择前的提倡者频繁地反对这个说明是 “非医学”那个,暗示程序的对手创建宣传,而维护生命的组指出选择前的阵营、 “完整扩张 & 提取”更喜欢的这个术语,由二位医师在没有被评论的日记帐或医疗文本上形成在一个十年前并且出现。
取缔部分诞生堕胎语音的法律的对手有关部分诞生堕胎的定义是太隐晦的,并且它可能有对所谓的 “生殖医学运作的负影响”。
决策获得在另一个联邦法官封锁的尝试的几天这个政府撤消俄勒冈州法以后允许协助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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