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ublished on July 9, 2004 at 2:44 AM
一個全國性的研究,由共同撰寫的大河谷州立大學護理教授發現,醫院護理人員工作時間長,可能對病人安全的不利影響。
琳達斯科特, 大峽谷的護理在護理Kirkhof學院的副教授,博士說,研究的393醫院護理人員的工作習慣後,研究小組發現,護士工作連續超過12.5小時的三倍,更可能使護士的工作時間較短的錯誤。移位年底加班工作,也增加了決策錯誤的風險。
這項研究由賓夕法尼亞大學護理學教授安羅傑斯博士率領,將刊登在7月/ 8月衛生事務問題。
這項研究是由護士給航海日誌跟踪工時,加班,休息和睡眠/喚醒模式為 28天。參與者被要求描述錯誤或附近有可能發生在其工作期間的錯誤。
在數據收集期間,與會者報告 199錯誤和213附近的錯誤。超過一半的錯誤(58%)的藥物管理;其他錯誤包括程序上的錯誤(18%),圖表錯誤(12%),並抄寫錯誤(7%)。
研究人員發現,大多數醫院的護士不再工作8小時的白天,晚上或值夜班。相反,他們可能會定為 12小時,16小時甚至20小時輪班。即使延長輪班工作(“ü 12.5個小時),他們很少能夠在他們的計劃轉向年底離開醫院。所有與會者報告在數據收集期間加班工作至少一次,和三分之一的護士報告說,他們的工作,每天加班。
“既利用擴展轉變(Ý 12小時)和加班記錄在這項研究中,對病人安全的重大威脅,”羅傑斯說。 “事實上,12小時輪班的日常使用應受到限制和加班 - 特別是加班12小時輪班 - 應該被淘汰。”
資助這項研究是在馬里蘭州的衛生保健研究和質量機構的贈款。斯科特和羅傑斯都在進行相關的研究,以研究重症監護護士的工作時間。
斯科特和羅傑斯預計發言之前,他們各自國家的立法機關,對護士疲勞和病人安全。斯科特也正在密歇根州護士協會對病人安全的法例。
“我們需要教育有關疲勞的護士和醫院,”她說。 “這是一個共同的責任和雙方都負責,這是一個全國性的問題,將可能有一個國家的影響。”
http://www.gvsu.ed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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