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ublished on May 18, 2005 at 6:53 AM
七年,在烟草公司签署了禁止他们的主要和解协议支付烟草在电影后的品牌外观,烟草在 PG-13 对估计的电影的品牌外观的数量未根据研究体验统计上重大的减少,由达特矛斯医学院研究员。
这个研究,发布在美国医学协会学报的 5月 18日问题 (JAMA),分析了烟草在主要和解协议前被发行的 400 部电影 (1996-1999) 和被发行的 (MSA) 400 部电影的品牌外观的数量,在它签了字 (2000-2003) 后并且查找了那所有,有在烟草在 R 级电影的品牌外观的数量的明显拒绝由于这个协议。 但是差不多 1 在 8 部电影适应往与 PG-13 评级的青年期听众继续以烟草品牌为特色,不是重大的更改,因为这个协议被立法了在 1998年底。
“评级部分是大惊奇”,成员说主要作者博士安娜 Adachi-Mejia,小儿科的讲师在达特矛斯医学院和 Norris 棉花巨蟹星座中心。 “虽然我们看到了整体拒绝, PG-13 与烟草品牌的电影的百分比没有减少之后MSA。 那是令人烦恼的,因为一部分的 MSA 的目的是减少烟草广告将青年时期指向,并且我们的研究显示出,烟草品牌仍然出现于为青少年对估计的影片”。
电影的数量与烟草品牌外观的 (定义在研究中作为烟草名牌、徽标或者可识别的商标的描述) 下降从 20.8% 到 10.5% 顶部票房影片在这个协议以后生效了。 然而,此减少在评级光谱间不是一致的,因为 R 级电影的百分比与烟草品牌外观的减少了 55.4% (29.8% 到 13.3%) 在 1999年以后,而,在 PG-13 与烟草品牌外观 (15.0% 到 11.8%) 的电影的百分比的轻微的减少不统计上是重大的。
前期达特矛斯医学院研究向显示查看的抽烟在电影与在青少年中的抽烟的启动相关。 如果烟草公司不支付电影工作室以他们的烟草品牌为特色,他们不是违反 MSA。 然而, Adachi-Mejia 博士注意那, “烟草在电影的品牌外观持续的出现,是否支付,破坏 MSA 的目的并且限制 MSA 在防止可能有抽烟的青年时期的有利影响”。
http://www.dartmouth.ed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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