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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 最高法院 overules 指明并且使大麻为医药使用非法

Published on June 6, 2005 at 7:30 PM · No Comments

美国最高法院下旨联邦政府有功率防止病的患者抽烟的家种的大麻医生推荐解除慢性痛苦。 控制由一个分开的现场的 6 到 3 是对大麻的医学用途的一个主要挫折。

这现在意味联邦政府能强制执行禁止对医疗大麻的耕种、财产和使用的一个联邦法律,即使在哪里它根据州法是合法的。 多达九个状态请允许对大麻的医学用途。

根据法官约翰・保罗・斯地文受控物质操作 1970年,是联邦功率有效的执行由美国国会 “既使适用于涉及二名重病的加利福尼亚妇女此案件的令人焦虑的情况”。

两名妇女的医生推荐了他们的痛苦的大麻,天使 Raich 有不能操作的脑瘤和其他医疗课题,当戴安娜 Monson 遭受严重背部疼痛时。

DEA 作用者在 2002年毁坏了从 Monson 的家抓住的六个大麻工厂。

当二 Raich 的照料者种植大麻并且免费时,提供它给她 Monson 培养她自己的大麻。

在判决奥克兰 Raich 以后,加利福尼亚尽管输掉他们仍然有这个机会 “赢得此战争”的此争斗说。 她说她是否是对将停止用她中断的大麻。

法官史蒂文斯说这个案件是困难的由于强壮辩论由二名妇女他们将遭受无法弥补的伤害,因为大麻有一个有效的治疗目的。 国会查询相反来结论。

他阐明,这个问题,在这个现场不是前在这些情形中强制执行这个联邦法律是否是明智的,但是国会只有是否有功率采用这样法律。

史蒂文斯说民主进程比诉讼也许重要并且补充说,医疗大麻支持者 “可能一天在国会大厅里听到”。

这个判决是布什政府的一次胜利,向最高法院上诉,在联邦上诉法院在加利福尼亚为二名妇女后作出了裁决。

这个管理估计多达 100,000 个加利福尼亚居民为医疗目的会用大麻,如果最高法院为二名妇女作出了裁决。

虽然白宫药物沙皇约翰 Walters 说决策指示医疗大麻作为一个政治问题,这个原因的支持者的结束不同意。

美国公民自由联盟药物法律改革项目的亚伦跳跃者说州政府的功率颁布和强制执行状态医疗大麻法律没有影响的是受最高法院判决的。

根据药物制度联盟的丹 Abrahamson 联邦政府仍然有一个选择,它通过去浪费纳税人的钱,在病和中断的患者后或在形成实际危险社团的人以后去。

但是政府律师说强制执行国家的药物法律是难的,如果有医疗大麻的一个例外,并且法官说的史蒂文斯同意政府的变元医疗大麻的一个例外将留下一个 “敞开的漏洞”在联邦药物法律。

他说国会的功率调控在状态中的商务包括了功率禁止对大麻的局部耕种和使用与加利福尼亚法律一致。

大法官威廉 Rehnquist 和法官 Sandra Day 奥康纳和克拉伦斯・汤姆斯不与他的 concurr,他们说这个案件举例证明状态的角色作为实验室,并且通过取决于国会的抽象主张,这个现场支持做它联邦案件种植少量大麻在自己家为自己医药使用。 她说这个超越的活动由有些状态抑止一个表示的选择不同地调控医疗大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