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ublished on September 27, 2005 at 4:50 AM
乳腺癌是在他們的壽命最初經常涉及婦女與嚴重的健康效應的非常公用敵意。 Drolet 和同事報告關於婦女的工作經驗最近診斷與乳腺癌。
與被符合的保健控制婦女比較,婦女保持免於疾病的乳腺癌至少 3 年,在診斷比健康婦女是可能是缺少的工作 4 個星期或更多後 (85% 與 18%)。 然而,由第三學年的工作缺勤模式是類似的。 作者也報告工作缺勤和其模式經過化療的婦女的,并且描述調整缺勤模式的系數 (例如是在穩定關係和是自己經營的)。
其中一些缺勤超出了 15 星期聯邦雇佣保險可用在病症的期間。 工作缺勤的更短的模式在單身的自己經營和那些人中的可能表示此公用病症的財務間接費用的表達式。
參見 「在乳腺癌診斷以後的工作缺勤: 一個根據人口的研究 -- E. Maunsell 等」 PDF
http://www.cma.ca/cma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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