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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食物商标的新的欧盟方针

Published on November 26, 2005 at 7:48 PM · No Comments

人的安全性以食物过敏本月末将被提高,当新的欧洲法律将强制制造商更加准确地标记他们的食物,但是法律在英国医学期刊上不提供充分的保护,说社论 (BMJ)。

在食物商标的欧盟方针,生效对 11月 25日的,意味被包装的食物制造商将必须明显地详述,如果某些变态反应原是存在食物,例如螺母、牛奶、鸡蛋和鱼。

作者说这是欢迎并且向显示过敏反应威胁认真现在被采取,但是公众需要知道在 11月被制造和被包装的食物 25日前可能仍然在老牌包装。

并且,新作食物从规律是豁免,某事作者特别有关,正如他们所说的多数严重过敏反应反应对食物发生,当人们在餐馆和咖啡馆吃着。

欧盟应该按照在澳大利西亚采用的这个途径,他们争论,其中所有食物供应商必须提供消费者关于食物的详细信息在包装,在沿着应要求服务的食物的一个显示,或者对采购员。

欧盟规律的另一个缺点是它什么都不执行关于不阴不阳 “可能包含跟踪胡说”警告,因此请求工厂设立单独生产线,处理和包装为包含主要变态反应原的食物的作者呼叫。

一作者教授阿齐兹教授回教族长,在爱丁堡大学的初级护理研究与开发,说: ‘政策制订者、立法委员和食物供应商需要赞赏不未充分地演出或夸张对的暴露的风险过敏原食物为居住与什么的那些是有用的终生经常是一个高度致衰弱的情况’。

http://www.bmj.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