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ublished on December 29, 2005 at 8:32 AM
腫瘤學家應在一些兒童癌症的情況下的主要決策者說,在研究人員在休斯敦貝勒醫學院(BCM)的文章在今天出現在臨床腫瘤學雜誌。
“傳統的智慧是病人(或家長)應該總是作出決定,因為這是他們的權利和義務,我們認為是過於簡單化;父母的期望和需要幫助臨床醫生與艱難的決定,說:”西蒙博士惠特尼,在BCM家庭和社區醫學的助理教授。
惠特尼,也BCM的醫德和衛生政策中心副教授說,最重要的是為臨床醫生了解患者和醫生之間必須有一個經常性的對話。患者決策,臨床醫生應該知道如何閱讀,傾聽和解釋信息的權威醫生看,讓家長吃透選項時,他們必須作出處理決定。
治療方案是複雜的,有時必須在片刻的通知作出決定。當有一個明確的最好的方式對待病人,醫生應告知父母與子女的一個治療方案,就好像它是唯一的一個,包括與治療相關的任何風險。
“惠特尼說,”從某種意義上說,是真的有沒有醫生或家長的決定,如果有一個最好的治療兒童。 “這個決定基本上已。”
為什麼臨床醫生,孩子或家長在決定應採取的帶頭作用,取決於每個孩子的情況有不同的原因。
斯泰西伯格博士,兒科教授 - 血液學和腫瘤學節 BCM和兒科腫瘤學家在得克薩斯州說:“決策者在兒科腫瘤病例中的作用是確定相關疾病和治療相關的必須回答的問題的基礎上,兒童癌症中心。 “無論疾病是可以治愈的,多少治療方案是在決定誰應該在領導決策非常重要的。”
當有兩個孩子有類似的風險和收益的治療方案,臨床醫生有責任通知家長和孩子這兩個選項,每一個包括所有的風險和好處。它是在這種情況下,家長們的選擇決定什麼是最好的基於他們從臨床獲得的信息上。
“在這種情況下,臨床醫生和家人都在決策中的作用,”惠特尼說。 “臨床醫生通知病人的所有選項,並讓他們做出最好的決定基於他們呈現給他們的信息的理解。”
在簡單和清晰的語言傳達信息導致更好的決策。當家長了解,他們更可能有意見。臨床醫生也應探索哪些事項向患者更容易,以幫助作出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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