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in | English | Español | Français | Deutsch | Português | Italiano | 日本語 | 한국어 | 简体中文 | 繁體中文 | العربية | Nederlands | Русский | Svenska | Polski

紐約州法律防止新的 CDC 測試推薦標準被實施

Published on October 5, 2006 at 7:00 PM · No Comments

在 20 世紀 80 年代通過的紐約州法律防止這個狀態實施關於 HIV 測試的 CDC 的修改過的建議在說的美國 HIV 測試應該成為衛生保健的定期部分居民年齡的,并且應該丟棄,紐約時報報表同意書和預告測驗建議的需求的 13 到 64 (佩雷斯Pena,紐約時報)。

推薦標準,發布在 CDC 的病態和死亡率周報的 9月 22日編輯,說提供保健服務者應該繼續定期 HIV 測試,除非他們設立少於一个每 1,000 名患者測試是 HIV 陽性的, 「到時這樣審查不再被擔保」。 提供者不必須要求患者簽署同意書表單或在接受 HIV 測試前經過建議,但是醫師必須允許患者根據指南選擇不這個測試。 推薦標準 -- 哪些狀態可能選擇採用和修改 -- 也请說所有孕婦應該為病毒測試,除非他們退出,并且注射不正當藥品在一個大流行的婦女,是商業性工作者或區域居住在第三個三個月懷孕應該再測試 (Kaiser 每日 HIV/AIDS 報表)。

紐約法律

在 20 世紀 80 年代通過的法律紐約州打算保護居住與 HIV/AIDS 的人權利和要求一位命令的醫師或的任何人 HIV 測試有這個單個接受讀的這個測試和簽署一份知情同意表單。 表單 -- 哪些是分別於通常用於的通用同意表單核准各種各樣的醫學化驗 -- 解釋測試和患者的權利。 這個法律為 HIV 感染症的傳輸和收縮也要求,在這份表單簽字前,命令關心的提供者這個測試必須提供艾滋病和 HIV 關連的病症的本質的 「說明,關於檢驗結果描述可能引起和法律保護這樣歧視的歧視問題的關於工作情況的信息和信息為姿勢風險所知」。 根據這個法律,如果單個檢查呈陽性,在情感作用要求產生檢驗結果的這個人員提供 「建議的建議或推舉」與 HIV 診斷、可能的歧視、性工作情況和其他區相關。 紐約健康托馬斯 Frieden 委員從 2005年 12月嘗試更改州法,但是他根據時代取得了 「一點」進展。 Gov. 喬治 Pataki (r) 的管理未表示關於這個問題的一個觀點。 另外,反對嘗試更改州法的擁護團體和立法委員說語句和推薦標準從 Frieden 和 CDC 未更改他們的意圖關於這個問題。 根據支持更改這項法律的 Frieden 和人,醫生不能也不會分配需要的時間執行州法要求的所有步驟進行在他們的患者中的 HIV 測試。 反對更改這項法律的那些人說知情同意程序不形成一個重大的挑戰測試,特別是因為健康的紐約州部門去年發行了一個簡化的版本。 根據對州法的那些反對的更改,醫生不是方便的提出與患者 的問題是恥辱的另一個符號與 HIV/AIDS 相關,時期報表 (紐約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