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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離婚的婦女健康支付這個價格在這條線路下的十年

Published on November 2, 2006 at 2:41 PM · No Comments

由研究員的 10 年的研究愛荷華州立大學的表示離婚的婦女放棄更多比丈夫。

離婚的婦女可能也丟失他們的一些身體好與保持結婚的那些人比較。

在著重的研究中什麼發生在農村婦女的健康在他們的婚姻末端以後,比較堅持結婚的婦女,弗雷德洛倫茨和同事發現,雖然離婚操作沒有造成對身體健康的立即影響它影響婦女的心理健康。

洛倫茨,這個研究的共同執筆者,說在對心理健康的那些作用導致了對身體健康的作用的線路下的十年。

研究員在 2001年收集了數據 400 名農村衣阿華婦女,中的每一位在 20 世紀 90 年代初被採訪和再採訪。

當這個研究開始了婦女的大約四分之一最近離婚了; 所有是青年期子項的母親。

在離婚之後被採取的面試,婦女比已婚婦女報告了一 7% 高水平心理困厄,但是沒有在身體健康上的區別記錄。

然而,後十年,離婚的婦女比已婚婦女報告了 37% 身體疾病被調查,但是在可能與離婚直接地被鏈接的心理壓力上的沒有區別。

研究被標記的病症的婦女從範圍從感冒和喉嚨痛的 46 個選擇列表到心臟狀況和癌症。

洛倫茨說看起來有身體疾病的高數量和不同的重點之間的一個連結與離婚相關,包括財務問題、降級、臨時解雇和育兒問題。

他說離婚的婦女,特別是在鄉區,有粗劣的就業機會和少量支援系統。

作者說婦女也遭受重點必須做在外殼的變動,保險,運輸和與子項的消費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