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程協議允許發展中國家發行強制許可證導入疾病的普通藥例如 HIV/AIDS,如果國家(地區) 確認它不可能國內製造他們。 另外,政府能審批這個國內生產給予專利的藥物的通用版本在緊急公共衛生情形期間,如果他們不能根據這個協議 (Kaiser 每日 HIV/AIDS 報表, 8/21) 達成與專利持有方的一項協議。 根據 MSF,更新的抗逆轉錄病毒療法和其他藥物為發展中國家仍然是太消耗大的,儘管行程協議。 這個協議的有些評論家說這個進程介入與發行強制許可證是太複雜的,防止普通藥製造商導致給予專利的藥物的較低花費的版本。 在星期二根據公布樂施會報表,世界衛生組織發現 74% HIV/AIDS 關連的治療仍然在專利下,并且住在非洲的 77% 人缺乏對所有抗逆轉錄病毒療法的存取 -- 主要由於從富裕的國家的壓發展中國家的符合專利由國際製藥公司暫掛了,根據這個報表 (AP/國際先驅論壇報, 11/14)。 自從行程協議在 2001年被簽署了, 「富有的國家(地區) 未能尊敬他們的承諾」,這個報表說,添加, 「他們的記錄從無積極性和不活動範圍到頑固決斷破壞說明的精神和目的。 美國,根據工業製藥的要求,在尋找上更高的水平是唯一地有罪的知識產權保護在發展中國家」 (Boseley,監護人,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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