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in | English | Español | Français | Deutsch | Português | Italiano | 日本語 | 한국어 | 简体中文 | 繁體中文 | Nederlands | עִבְרִית | Русский | Svenska | Polski

Ranbaxy 的有利决策在 Atorvastatin 专利在加拿大

Published on January 28, 2007 at 1:21 PM · No Comments

Ranbaxy 实验室限制了宣布加拿大的联邦法庭递了在公司的事例的有利决策下辉瑞制药有限公司通过查找无效辉瑞制药有限公司的加拿大 atorvastatin 专利加州 2,021,546。

Atorvastatin 是降低由辉瑞制药有限公司销售作为 Lipitor 的药物的胆固醇。

Honorable Justice 冯 Finckenstein 驳回辉瑞制药有限公司的应用关于辉瑞制药有限公司的加拿大专利加州 2,021,546 拒绝 (NoC)标准通知单的发行,发现这个专利无效为没有, “正确地和充分地描述这个发明”。 卫生部长加拿大被预定不发行直到另一个比赛的辉瑞制药有限公司专利 (加州 1,268,768) 终止的 NoC 是 2007年 5月 7日。 法庭判决按照听证在多伦多从 2007年 1月 8日进行到第 11。 特别地, Justice 冯 Finckenstein 发现, “一个十倍的增量的错误建议在活动的不可能由提供的数据支持”。

杰伊 Deshmukh, Ranbaxy 的资深副总裁 - 全球知识产权,注意, “我们按照现在情况喜欢与此决策,因为它允许 Ranbaxy 的通用 atorvastatin 项在加拿大在营销审批”。

http://www.ranbax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