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in | English | Español | Français | Deutsch | Português | Italiano | 日本語 | 한국어 | 简体中文 | 繁體中文 | Nederlands | Finnish | עִבְרִית | Русский | Svenska | Polski

开创性被发行的日惹原则

Published on April 14, 2007 at 11:46 AM · No Comments

29 位国际人权专家发行了在性意向、性别身分和国际法的开创性国际法律原则,导致由诺丁汉大学,迈克尔 O'Flaherty 教授。

“日惹原则”要求全世界活动暴力、歧视和恶习,由政府、联合国人权系统、国家人权机构,非政府组织和其他。

在国际人权法律的应用的日惹原则包含的 29 个原则关于性意向和性别身分设立第一套在性意向和性别身分的原则和根据对当前国际人权法律的一个全面分析。

原则识别所有状态的法律责任保证通用伸手可及的距离人权保护。 他们被生成与在日内瓦,在 2006年, 54 个状态要求委员会操作震惊的违反权利女同性恋,快乐,两性和变性人的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的会议相符。

“状态有主要义务尊重,保护和促进人权”, O'Flaherty 教授说,也是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的委员, “结束暴力,并且人的恶习由于他们的性意向或性别身分必须成为政府的全球优先级”。

日惹原则解决各种各样的人权标准。 他们被开发了以回应恶习的有大量文件证明的模式被瞄准往人员由于他们的实际或被察觉的性意向和性别身分。

全世界,人权防御者指向违反包括法庭程序之外的执行、暴力和言论自由和集合酷刑、在工作、健康、教育、存取对正义和移民的抑制和歧视。

原则由一个组关于在一个会议后的国际法的著名的专家采用在日惹,印度尼西亚。 在专家小组中一个前人权条约身体、法官、院和人权防御者的联合国人权高级专员,联合国独立专家,当前和前成员。

日惹原则的全文在国际人权法律的应用的关于性意向和性别身分的是可用的在: http://yogyakartaprinciples.org

http://www.nottingham.ac.u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