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ublished on June 14, 2007 at 1:13 PM
沒有充足的理由拒绝保險人對基因信息的獲取,爭論概念教授在英國醫學期刊上發布的辯論中。
只有当我們拒绝產生對所有健康信息的保險人獲取可能我們合理終止他們尋找的基因檢驗結果,說索倫耶森 Holm 教授從加的夫法學院的。
如果保險人被拒绝了對任何健康信息的獲取他們只能根據非常通用風險標記,例如,年齡、性別或者佔有區分溢價。 這實際上將意味健康給不健康津貼 -,但是有平等。
然而,如果我們允許保險人有健康信息,例如人員的 BMI 或膽固醇我們不再有排除基因信息的所有原則性原因:
「基因信息不是特殊的。 它比其他种不固有地特定,預計,敏感或者專用的健康信息」。
河邊低地教授承認那裡是對共享基因信息的憂慮 - 允許保險人發現基因信息可能阻止人獲得測試或保險人可能不適當地使用信息。 這可能是實際情形,他說,但是同樣真實對其他健康信息例如 - 某人是否是 HIV 陽性的。
他爭論一個更好的解決方法對此問題會将做出應迴避拒绝的決策生活或健康保險的覆蓋範圍,從而迫使保險人的使他們的原因透明。
在變元教授理查 Ashcroft 的另一個端從倫敦大學的說不應該承認對基因信息的獲取,因為它可能導致不合理的歧視。 這從關於基因信息的錯誤的信念出現,他說。 它可以被誤會或其意義被過高估計。
他說保險人是否得以進入對完全健康信息的,包括基因檢驗結果,它可能導致是 「保險統計公平」,但是 「社會不合理的」的情形:
「如果問題的保險是報道倒霉的費用,您不可能確保的唯一的類倒霉是有的不幸延遲起始嚴重的遺傳障礙。 這樣人員比多數可論證地會需要保險更比最,較不能獲得它」。
在面前不確定性包圍解釋基因信息,由各自的保險人和缺乏的偶爾的差別對待的運作對社會正義的問題的解決方法,他說,至少在中期維護這個現狀,是更可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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