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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rr制药宣布Yasmin的专利案件有利的裁决

Published on March 4, 2008 at 5:24 PM · No Comments

Barr制药公司日前宣布,新泽西地区的美国地区法院在其附属公司,Barr实验室,公司,有利于排除与拜耳先灵的拜耳先灵医药,公司上市的专利挑战优思明(R)(屈螺酮和炔雌醇)口服避孕药。

在他的裁决,法官,Peter G.谢里丹发现,在问题的专利是无效的,因为很明显。

Barr的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布鲁斯L.唐尼,“我们很高兴,说:”法官谢里登Yasmin的专利无效。 “我们目前正在审查的情况下认为,并评估我们所有的选项。显然,这是为公司的积极发展,我们正在评估潜在影响,可以指导我们的盈利为2008年。”

雅斯敏提供了一个21主动片,每片含3毫克屈螺酮和炔雌醇和7惰性片0.03毫克的口服避孕药方案。优思明是表示在选择使用口服避孕药的妇女怀孕的预防。该产品年销售额约5.72亿美元,为2007年12月止的十二个月内,基于IMS的销售数据。

巴尔在2005年1月提出其简化新药申请(ANDA),其中包含一个通用的Yasmin的产品与美国食品及药物管理局(FDA)的一个段落第四认证,并于2005年2月收到应用程序的验收备案的通知。从美国FDA接到通知后,巴尔通知Berlex,新药申请(NDA)的持有人,先灵公司,专利所有者。在2005年4月,先灵公司(Schering AG)和Berlex在美国地方法院提起对巴尔新泽西地区的专利侵权诉讼。 2006年6月,拜耳公司收购先灵公司。专利侵权案是在2007年11月,听说在法官谢里登面前。

http://www.barrlabs.com/